问题 | 无法出庭应诉的离婚被告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庭时,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不准撤诉等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此外,在借贷案件中,债务人下落不明或出走时,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制度在西方国家已形成两种代表性模式:缺席判决主义和单方辩论主义。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对方能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关系作出怎样的处理,为解决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决制度模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二、缺席判决适用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 缺席判决是一种在一方当事人无法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的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到庭是难以避免的。缺席判决适用于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且被告提出反诉的情况,以及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等情形。在借贷案件中,债务人下落不明或出走时,经过公告传唤后仍不应诉,法院也可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在维护诉讼公平和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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