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缺席开庭后多久会下判决书 |
释义 | 被告缺席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 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法院的判决书存在两个效力: 1、是法律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2、是执行效力。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权利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判决书生效的时间: 1、一审民事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一审判决书送达至双方当事人之日起,15日内双方均未上诉的,上诉期满后,一审判决书生效; 2、二审民事判决书自当事人签收起,立即生效。 一、申请法院强制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 (一)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次日起计算。 (三)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180日,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四)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又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受理范围: 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决、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不满1亿的国内仲裁裁决,和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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