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年假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如果试用期员工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也可以享受年休假。如果在同一公司内试用期的期限较长(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且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此时公司应当给员工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如果试用期员工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不可以享受年假 一、试用期员工休假规定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怎么结算 1.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2.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试用期离职手续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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