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中止申请书 |
释义 | 强制执行中止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因XXX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字第XXX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仲裁委员会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字第XXX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 上列当事人,因XXX事项,经公证处于XXX年XXX月XXX日,发给(XXX)字第XXX号强制执行公证书,据此,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一、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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