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强制措施未裁决怎么办
释义
    强制措施未裁决如何处理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强制措施有异议在复议期间的,未作出裁定时强制措施不停止执行,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一、行政强制执行中止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止执行不同于终结执行,前者是基于法定事由导致强制执行的暂时停止,但是仍有恢复和继续执行的可能;后者则是基于法定事由导致强制执行彻底结束,并不再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二、不服停工令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停工令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后,当事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不影响停产停业的执行,但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1 19: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