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滥用职权造成这案件出现错判、误判的,如果是一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以此来举报法官。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执行人员在执行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执行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的;(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四)需要跟进监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