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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吗
释义
    医疗事故是属于医疗纠纷之一,医疗事故是由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一、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一)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后果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三)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比如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血制品等,导致了患者人身受到损害的,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是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提供者的责任,医疗机构在赔偿后可以找具体责任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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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