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诉讼案件一般来说当事人是必须要出庭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 诉讼代理人 的,本人除了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该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