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做了两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不给走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你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立即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还可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或不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请咨询劳动仲裁机构。 法律分析 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请致电..。 拓展延伸 解决超市工作两个月无劳动合同想辞职却面临阻止的方法 要解决超市工作两个月无劳动合同想辞职却面临阻止的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与雇主进行积极的沟通,表达您的意愿和原因,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拒绝,您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寻求法律支持。同时,您可以收集证据,如工作时间记录、工资单等,以证明您在该超市工作的事实。此外,您还可以寻找其他就业机会,以备替代方案。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记住,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具,您有权获得合法的劳动合同和顺利离职。 结语 快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若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您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离职,无需单位批准,并可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办理离职手续,您可申请劳动仲裁。如需更多帮助,请致电咨询。解决无劳动合同的问题,与雇主积极沟通,要求签订合同。如拒绝,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了解法律法规,寻求法律支持。收集证据,寻找其他就业机会,保持冷静理性,确保自身权益。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具,您有权获得合法合同和顺利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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