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根据你所说的,如果房子没有产权的话,不可能通过做公证的方式赠与你的儿子。 房屋所有权 的转让不能做公证,否则就是违法。除非公证的内容是房子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如果公证的是房子的使用权,而你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他人(购房人)名下根本不可能。 2,如果所购买的房子只是暂时没拿到产权证,而以后是可以拿到的,那么由于你们已经将房子赠与你的儿子,按照法律讲,你是不能撤销赠与的。但是在实践中,可以让你的儿子,放弃受赠的财产,就可以转让了。另外可以在你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取得产权证后,过户到他人名下,但你的儿子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