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空坠物由坠物者承担责任,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空抛物适用公平原则,以及例外的过错推定原则。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由上可知,高空抛物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方式,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3、而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条例则是体现过错推定原则,即将一定范围内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都划分为责任主体,并推定他们有过错,同时允许责任主体举证免责,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真正的侵权人,就可以将其排除在“可能加害人”之外而免于承担责任。 二、有关高空抛物的法律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