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失踪如何索要债款? |
释义 | 如果债务人失踪,债权人索要债款的方法有: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来偿还债款;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索要债款。 一、民间借贷不还钱的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二、被执行人失踪躲藏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后债务人失踪躲藏的,那么可以通过以下的3种方法来解决:第一、如果在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那么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第二、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并且请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三、欠钱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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