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父母给儿女的婚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其中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属于夫妻中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二,双方父母均出资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数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