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年监护人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监护人确定的方式:如果有指定降低,按照指定监护确认,如果没有指定监护的,按照配偶,父母或子女,其他近亲属的顺序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