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逾期未年检如何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摩托车逾期未年检处罚如下: 1、对于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般会处以警告或者是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逾期未年检仍然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处以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3、根据新颁布的《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按期检验摩托车的,可记1分; 4、可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一、摩托车逾期未检验需要带的证件有: 1、交强险副本; 2、车主或代办人的身份证; 3、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总之,对于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般会处以警告或者是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逾期未年检仍然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处以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相应的处罚。一般摩托车逾期未检验需要带交强险副本、车主或代办人的身份证以及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等证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型客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让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八)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变更备案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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