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如何处罚 |
释义 |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3、住宿费: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等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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