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怎么做 |
释义 | 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 (三)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 (四)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 (1)协商 :医疗纠纷协商指医患双方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就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进行沟通、谈判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通常是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关联性和各自的责任进行交涉,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调解:医疗纠纷的调解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解决医疗纠纷。第三方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法律的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3)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申请书格式详见下文):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当事人可以自其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应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医疗机构是直辖市的,应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 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4)诉讼: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医患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医疗纠纷案件的程序和过程。医疗纠纷诉讼说通俗一点就是打医疗纠纷官司,往往是在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的最后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一个最严格的程序,也是一个最繁琐的程序,与协商调解相比耗时、费力,且需要诉讼成本支出。 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医患当事人可以不经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过错受理的步骤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