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串通投标罪的司法解释
释义
    

法律主观:
    


    目前,没有关于串通投标罪司法解释的出台。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串通投标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对于串通投标罪作出了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七十六条 [串通投标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