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退出代持股份要怎么操作 |
释义 | 个人想退出代持股份的,可以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第三人,这样就可以退出代持股份了。转让股份的,将变更后的股东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中,并且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一、实际出资人怎样变更为显名股东 一、隐名股东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的过半数指的是公司其他股东人数而非持股比例过半数。 二、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已为公司及其他股东所知晓并认可,则无需再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三、公司已经通过允许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或者向隐名股东分配红利等行为承认其股东身份的,视为已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四、隐名股东始终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表决权的,法院会认定该投资人具有股东资格。 五、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及份额的文件有效。即使该股东非工商登记的股东,也可据此享有以隐名股东身份持有的股权。 六、就目标公司股权存在双重代持法律关系的,隐名股东的“隐名股东”要求显名的,经过其名义股东及名义股东同意的,法院予以支持。 二、股东想退出法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股东想退出法人不同意的处理办法如下: 1、股东可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此退出公司; 2、股东可通过其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除股东外的其他人,来达到退出法人的目的; 3、符合特定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实现退出法人的目的。 有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办法: 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如果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首先,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其他股东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应该注意的是,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如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如果对公司股权转让有作出明确规定的,还需参照公司章程进行具体分析。 三、股份有限公司最少几个股东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得少于二人,但不得超过二百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者无限责任,并以持股的方式享有股利、红利的个人或者单位。出资入股公司的股东不仅享有一定的权利,而且承担一定的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分配公司利润和分红;请求发行股份;请求转让股份;并请求将未登记股份转换为登记股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