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离婚协议不给钱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协议履行义务。 一、不遵守离婚协议怎么处理 不遵守离婚协议的后果是,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协议离婚的时候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如果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在对方具备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2、协议不成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三、离婚协议中不给补偿款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不付补偿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补偿款。 法律上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生效,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协议书上的义务。 协议离婚后,如果是对方未能按约按时履行的;即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按约履行给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离婚的,那么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判决,那么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也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如果拒不履行的,可以自诉刑事案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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