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时如何确切确定共同财产的价值?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其他财产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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