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一、房屋抵押借款要办理什么手续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1、当事人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3、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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