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对贷款人的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①订立借款合同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②订立借款合同时,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③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④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⑤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⑦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合同对贷款人的义务 ①按期、足额提供贷款。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足额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由于贷款人未足额提供借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主合同义务。 ②保密义务。作为贷款人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其在合同订立和履行阶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该项义务系贷款人的附随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关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如何确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一、支付宝替代充值还款(指学生不会使用支付宝还款,委托他人代办) 1、登录系统查询学生应还本息后,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登录委托人的支付宝帐户。 2、选择“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点击查看“功能演示”。 3、点击进入“我要还款”,输入“还款学生支付宝帐户”、“还款学生身份证号码”、“验证码”,查询还款信息。 4、查询确认学生还款金额,选择网上银行,直接充值还款。 5、委托人查询“交易记录”,打印“记录详情”,留存还款凭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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