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
释义 | 1、2岁以下的子女,优先考虑判给女方。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况; (1)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履行抚养义务(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如母亲被判刑、劳动教育、严重残疾、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母亲的行为不端),子女确实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 (4)父母双方同意,2岁以下的子女与父共同生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两岁以上的子女,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 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感、生育能力、与子女的亲密关系等。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其自身意见。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能不能变更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将支持变更监护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不能达成协议的,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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