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次规划区位于长江北畔,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侧,朴席镇沿江高等级公路南侧,东侧紧邻仪征市,系典型的都市近郊和滨江乡村地区,总面积约9平方公里。该规划落实长江大保护相关要求,立足区域发展视角,强化底线发展思维,提出了功能、产业、用地、风貌等规划策略,全面探索滨江乡村地区发展思路,对进一步合理优化镇村布局,实现以生态为引领的多元共兴,促进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