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胎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吗 |
释义 | 根据《女职工保护规定》及《计生条例》,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一、休了产假以后还可以休婚假吗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生产就可以享受。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三)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二、江苏流产假规定是怎么样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但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无论是流产或引产,都必须持有当地计生部门为其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的证明。特别是对做引产手术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是由于性别鉴定的原因作出选择胎儿性别的引(流产),其所有的费用都得自理(包括产假病假期间的工资等)。无论是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是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具体的,你可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 三、产前的相关待遇有什么 产前的相关待遇如下: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2、产前检查,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3、产后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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