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故意犯罪受到伤害的能认定为工伤吗 |
释义 | 犯罪是指危害社会,依照我国《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可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大类。由于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较重、社会危害性大,所以,因故意犯罪而受伤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但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较轻,不能因此否定受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具体而言,如果职工实施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并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发生人身伤亡的,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一、过失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怀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还是以汽车驾驶员为例,某驾驶员已经知道自己驾驶的汽车制动不灵,需要修理,但由于急于出车跑业务,并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出不了事,结果遇到紧急情况,将人撞死。作为驾驶人员,汽车制动不灵,可能会造成事故,是应该预见到的,但该驾驶员自认为技术高超,怀着侥幸心理,结果造成危害,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应当注意到,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 二、犯罪故意和犯罪目的的区别 1、关于犯罪故意的内容,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犯罪目的不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犯罪目的与犯罪故意不能划等号。 2、所谓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危害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简而言之就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包含着犯罪目的的内容,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表现为行为人决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希望通过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其中对发生危害结果的希望、追求的心理态度,就是犯罪目的的内容。由于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都包含犯罪目的的内容,因而法律对犯罪目的一般不做明文规定,分析这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便可明确其要求的犯罪目的。而在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对他所放任的那个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犯罪目的,即不具有对这种结果希望和追求的心理态度,因此,在间接故意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目的。 3、此外刑法中还规定了所谓的目的犯,也就是以具有某种特定的犯罪目的为其特别构成要件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法律特别规定须以营利为目的。由此可见,除了在法律特别规定的目的犯中,犯罪目的是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之外,对于绝大多数的故意犯罪而言,法律并未要求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只需具备构成要件所要求的故意,因此犯罪目的不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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