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你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市民需要将居民身份证原件移送当地派出所,重新申领居民身份证,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可以代替身份证使用。普通常住居民可以凭户口簿办理各种事务。也有常住居民需要特别户口证明其户籍。如果是户籍,民警可以用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登记表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作为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不需要钱,只要出示相关证件到户籍部门,就可以马上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