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落户上学政策: 1、国家统招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都得具备; 2、上学期间户口迁到了学校,毕业时可由学校迁出; 3、有空白的三方协议,没有开过报道证。三方协议如果已经用过了,则需要按学校的要求去申领新的三方,报道证开过,那么凭新签订的三方协议办理改派即可; 4、在津必须有接收单位。即与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进津申请表和劳动合同的企业。单位必须是市区、开发区、保税区注册的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还需提供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的材料。单位不能是劳务派遣类型、教育培训类型、咨询类型的企业和物业服务类型的公司。落户时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用工备案手续,单位营业执照必须有最近的年检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