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