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申请。申请人将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向上级部门申报;3.复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核查资料;4.联审。D类及以上人才由市保障中心组织市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审。E类人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联审信息;5.终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