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奸未遂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或者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有: (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可适用刑事和解。 (四)熟人之间的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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