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车辆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车辆出现损坏,一般可以向车辆制造商或者销售商索赔修理费用。同时,如果持有车辆保险,也可以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理赔。根据车险条款,车辆损坏的原因需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且保险公司需要核定车辆维修费用。注意,有的车险可能不包含质量保证期内的损坏或者需要缴纳额外保费方可享受理赔服务,需要仔细查看保险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产品质量法》第十条:“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汽车质量,对销售的汽车应当承担三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符合保险责任的事故或者风险导致的财产损失,在保险期间给付保险金。” 3.车险条款中关于理赔范围、细则与费用核定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