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减资对债权人的权利如何保护? |
释义 | 公司减资的对债权人的权利怎么保护? 公司减资的,应该在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了通知书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该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未收到通知书的,则在该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请求公司还债或提供担保。风险提示:公司减资要满足什么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有些什么权利 公司债权人主要有以下权利:1、实现债权的权利;2、转让债权;3、放弃债权;4、主张违约赔偿的权利;5、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6、企业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风险提示: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公司原本就是债权人的话,那么相应的债权并不会因为减资而受到影响。2、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缴纳出资,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3、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来说,股东个人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与一般的债务并无区别,同样可以看作是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的债务。风险提示:公司减资注意事项:1、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3、如果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导致债权人丧失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此时公司股东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具有对抗效力。如公司减资按法定程序通知了债权人,债权人未及时行使权利,则事后债权人不能以此为由向公司或股东主张权利。 公司减资必须通知债权人吗 根据我国有关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内容由 周传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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