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设网络网站赌博怎么定罪
释义
    开设网络网站赌博定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所查获的赌资应当予以收缴。
    一.网络赌博犯罪的定罪标准是:
    1.行为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_)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
    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 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 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 基他情节严重的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
    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 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
    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4: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