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割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自己写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以登记离婚为目的而对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即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才生效。 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仅仅是对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则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一、仙游离婚程序 (一)夫妻双方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书。(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三)民政部门审查相关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进行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1、离婚协议不是签字就生效。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且内容合法的,则双方签字后就是有效的,但并不会生效,还需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才会生效。离婚协议书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需要的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只是签字了,离婚协议书不会生效。 2、具体理解如下: (1)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它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2)离婚协议并不是签字就生效。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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