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已婚引产的,必须家属双方签字,未婚引产的,则只需女方家属签字即可。已婚引产证明办理如下:所需材料: 1、户籍人口:身份证或户口薄,B超检查报告单,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 2、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含临时)、B超检查报告单、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