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连续犯盗窃罪需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不必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应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出于打击盗窃习性,保障人身安全。如果行为人未实施三次以上,则未形成盗窃习性,不应予以刑罚。 法律分析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 2、必须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多次实施盗窃属于连续犯,应以盗窃罪一罪累计其犯罪数额。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也应当作盗窃罪处理。因为立法者将“多次盗窃”入罪,是为了打击盗窃习性,减少人身危险。因此,如果在两年内实施的盗窃行为未达三次,应认定其未形成盗窃习性,人身危险性不足以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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