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民间高利贷中的部分债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法律禁止高利贷,因此对于该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其他合法的部分,则予以保护。 一、高利贷一定要还吗? 虽说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高利贷的借条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算高利贷。超过部分不需要偿还,只需要偿还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本息。在利率范围之内若是仍然无力还款的可以尝试和借款人协商还款时间,有资产的可以将资产进行抵押还款。 二、5分利息算高利贷吗犯法吗 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 目前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即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三、借钱自愿是不是合法 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因此,借钱自愿给高利息不算违法,只是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不受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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