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生意多些钱要交税 |
释义 | 个体户纳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如果不到,就不用交税。《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原规定:(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从2002年开始全国统一为3000元,2003年起,统一为5000元。以上标准可到当地国税部门咨询。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工业按销售额6%纳税,商业按4%纳税。2009年1月1日起全部按3%纳税。地方附加各地不一,一般由国税代征按销售额1%-1.5%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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