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可以被视为非婚同居? |
释义 | 非婚同居是男女自愿形成的稳定持续生活状态,未结婚且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此选择必须具备民法意义上的选择能力,无“有配偶不得同居”限制。与一般合租不同,目的是共同生活。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形成的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生活状态,但并未登记结婚。通常情况下,非婚同居的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非婚同居是一种意思自治的选择,双方必须具备民法意义上的选择能力。此外,非婚同居并不存在“有配偶的人不得与他人同居”的限制。非婚同居的目的是共同生活,与一般的合住或合租房屋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