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财产属于谁 |
释义 | 一、婚前买房财产属于谁 1、婚前购房的归属确定方式: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应,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房产需要公证的情况 强烈建议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有: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3、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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