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基础分指标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水平、就业参保情况以及住房情况。 申请人年龄在56至60周岁的,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最高不超过30分;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学历积10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按每档20分递增,最高积90分。 2、化程度综合比较只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 3、依法在杭州市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月积0.25分,累计不超过75分,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外地转入或本地补缴的均不计分。 4、住房方面,申请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积30分,有多套房的,不累计。 5、租房居住的,每年积6分,最高也是30分,但要注意的是,租住的出租房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居住在违法建筑、群租的,一律不计分。 6、加分项则包括荣誉奖项、社会服务等多项指标,无偿献血、参与志愿者服务、参加“春风行动”捐款、5年连续按时缴税等,均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加分。 7、与加分项对应的还有减分项。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隔离戒毒、被收容教育、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被列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等都要减分,分值自20分至80分不等,且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