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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金五险指的是什么
释义
    三金五险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和残疾人失业保障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欠薪保障金是指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且有本条例规定情形时,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用欠薪保障基金向员工垫付一定数额工资的社会共济制度。残疾人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残疾人申领失业保险金制度,其目的就是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其目的就是解决大家看病就医困难问题,减轻参保人看病就医压力,避免因病返贫,因病致穷;失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去工作、收入终端、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确保女职工怀孕及分娩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其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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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