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针对您的 行政处罚 程序法的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除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案件。 法规 科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案件,或上级机构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并将受理的案件初审后报所领导→安排指定各科室 立案 调查人员(2名以上)→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写立案报告、科室→根→据调查材料进行合议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所长审批→移交法规科,同时处罚(10000元以上)的案件报市卫生局领导审批,然后组织合议。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对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处理权限的,由先收到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