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占退出确认函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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