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警察局办理刑讯逼供? |
释义 | 在警察局刑讯逼供可以举报逼供的警察。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 一、中国刑法刑讯逼供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以残忍手段刑讯逼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造成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因其刑讯逼供而发生冤、假、错案的; 4、刑讯逼供3次以上或3人以上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 二、刑讯逼供罪行为主要有哪些? 刑讯逼供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刑讯逼供罪: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进行刑讯逼供的;多次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刑讯逼供手段残忍,造成恶劣影响的;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刑讯逼供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三、刑讯逼供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讯逼供的构成要件有包含以下内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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