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套房契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的主旨是根据房屋面积和家庭住房情况,减按1%或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优惠的购房者可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首套房的定义以购房人为查询依据,产权来源限定为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契税的计算方法根据房屋类型和面积进行分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征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该政策。 法律分析 一、首套房契税退税的条件 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时(“别墅”除外),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 其中,对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个人,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个人购买住房,与上述规定不符合的,不应当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 假如符合上述条件的,但是没有享受契税优惠的人,已经按照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且已经取得了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 二、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头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1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头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头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头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头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头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三、首套房契税的计算方法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二)衡量标准 一般情况而言有下面几个分类: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如果是二套房或是三套房这不会享有优惠政策,而且首套房的契税税率一般是在3%~5%的调整幅度内变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征收。 结语 根据以上条件,符合首套房契税退税条件的购房者,如因不了解相关政策未享受契税优惠,已经按照法定税率缴纳了契税并取得税收完税证明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规定,对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查询个人头次购房信息时,需提供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及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根据房产登记信息库中的产权登记情况,可以出具《头次购房证明》。契税的计算方法根据房屋类型和面积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征收。具体的契税税率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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