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生效要件为交付,登记是用来对抗第三人的。比如甲将自己的车卖给了乙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向乙借了车,并卖给了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登记上属于甲,因此能办理过户登记)。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为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乙可以要求甲丙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汽车,但是甲可以构成善意取得的,车就归丙,乙只能请求甲赔偿违约责任。机动车的登记只是对抗要件,他不像不动产登记是生效要件,它是用来保障经济活动的稳定性,所以才有的一种制度。像很多的一物两卖行为,基本都是谁能取得对抗要件物件就归谁。 一、机动车不过户所有权转移吗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 二、买车签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 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消费者签约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 2、搭售保险不合法。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 3、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