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户口迁移 -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上大学的户口迁移,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持入学通知书、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上大学的户口迁移的用处:迁户口可以便于办各种证件;办出国签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都免去就读高校与生源地之间来回奔波,还有考驾照无须办理暂住证,以及毕业后可以将个人档案放到当地省人事部门托管,享受各种城市配套服务;可以更方便找工作、就业,解决在当地考公务员户籍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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